本篇文章1663字,读完约4分钟
祁连山
根据环境保护部7月20日的公告,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7年联合开展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7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据介绍,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作出指示。但是,在一些地区,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得不够坚决和深入,新的发展观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无所作为、混乱、责任和艰难导致了频繁的生态破坏事件。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的通知》,认真分析问题和原因,严格责任追究,深入分析教训和警示。它具有高度的关注性、强烈的惩罚性、强烈的震撼性和广泛的影响力,具有历史和象征意义。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深刻吸取甘肃省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把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牢固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此次专项行动由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共同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会同其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各省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将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检查与自然保护区自查相结合,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行动。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此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查处全国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行为,包括:
一是全面查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开展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和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十八大以来新增和显著扩大的人类活动;近年来接受采访、通报和监督的自然保护区问题,以及中央环保检查员发现问题的整改,是检查的重点。
二、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系统梳理以往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整改进度、整改效果和责任追究情况。近年来接受采访、通报和监督的自然保护区问题,以及中央环保检查员发现问题的整改,是检查的重点。
三、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个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制定并实施整改计划,限期进行生态修复和恢复;建立自然保护区违法管理台账,实行整改制度。
四、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全面自查清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严格监督自然保护区的调查和整改。环境保护部等7个部门联合加强了对各地调查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组织调查、调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责任不重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突出问题、长期管理不善、整改不彻底、公开约谈或重点监管。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敢于抓硬,密切关注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艰巨的工作,以抓铁抓痕、踩石留印的态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解决自然保护区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加强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定期向公众披露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完善监管机制,认真整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和监管漏洞,及时将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工作机制和制度。
这项特别行动始于2017年7月中旬,结束于12月底。10月底前,各省将向环境保护部和有关行政部门提交专项行动结果;12月底前,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上报国务院,并向全社会通报工作情况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