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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不仅是人们对正义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司法实践始终追求的目标。2015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大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纵观全文,最直接的感受是,法院的一切工作都是以司法公正为中心的,司法公正是通过实施各种制度来实现的,从而使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和公正。
司法案件种类繁多,其中刑事案件是最受关注的司法案件,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自由和财产。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2014年,国家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并确保无辜者不受刑法起诉。
一是建立和完善审判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5个司法解释和22个指导性案例,以规范法律的统一适用,增强规则意识。自2014年1月1日起,各级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全年一审后当事人送达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0.15%;一审和二审判决生效后,98.61%的案件由当事人送达。
第二,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保护当事人的辩护权。律师在保护当事人权益、防止刑事诉讼中的不公正、虚假和错误案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总体要求,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也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全国各地的法院发布了保护律师执业权利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的安全检查,并出台了《死刑复核案件辩护律师意见听证办法》,充分发挥了控辩审三方功能,强化了律师在审判中的作用,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辩护权。
第三,司法公开,引入社会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庭审是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2014年,全国法院利用互联网等多媒体平台,公开审理四川刘汉、刘伟一系列案件,全面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搭建了三个平台:公开审判程序、公开裁判文书和公开信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建立和完善法院发言人制度。全国2,995个法院的3,281名发言人的所有信息都向公众开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作,防止黑箱作业。
第四,纠正冤假错案,逐步建立长效防范机制。2014年,人民法院规范了案件改判、再审和再审的标准,坚持错必纠的原则,以最大的决心和勇气纠正不公正、虚假和错误的案件,努力做到一起发现、一起核实、一起纠正,先后纠正了徐汇案、年彬案、胡吉勒案等一系列影响较大的不公正和错误案件。备受关注的聂书彬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异地复审。
2014年,人民法院在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人权保护方面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和赞誉,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并没有止步于此。2015年,人民法院将大力推进严格司法,严格执行罪刑法定、不怀疑、证据裁判、排除非法证据等法律原则和制度。通过对冤假错案的反思,我们可以完善司法制度,推进司法改革,逐步建立一系列防止冤假错案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惩办有罪者,释放无罪者,保护无辜者不受刑法追究。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以法律的名义实行司法是对人民的一个满意的回答。(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