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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根据《意见》,党员干部一般死后不举行追悼会,率先实行火葬和生态葬。政府还鼓励党员和干部在死后捐献他们的身体或器官。

□党员干部要带头火葬

《意见》指出,近年来,一些丧葬习俗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再度活跃,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下降,棺内骨灰再燃问题突出,土葬改革区乱葬滥占耕地现象严重。重葬之风盛行,盲目攀比和铺张浪费滋生蔓延,加重了群众负担。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殡葬活动做大事情,借机敛财,热衷于风水迷信,修建豪华陵墓。这些现象急需纠正。

中央首次明确禁止党员干部大办丧事 鼓励火葬

《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办丧事,简洁办丧事。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死亡后,一般不设立殡葬服务机构,不举行追悼会,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和简单。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殡葬活动中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敛财。

中央首次明确禁止党员干部大办丧事 鼓励火葬

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土葬,保护生态环境,鼓励党员干部死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在人口密集、耕地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必须在死后火化,骨灰不要埋在棺材里,不要超标准修建坟墓和纪念碑。在暂时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土葬改革地区,党员干部的遗体应当集中安葬在公墓,不得乱葬。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死亡后,应当尊重民族风俗,按照有关规定安葬。□亮点第一,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锋指出,就推进殡葬改革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而言,这一《意见》的亮点体现在四个第一:第一,首次明确禁止党员干部入内。在丧葬活动中,他们做大事,铺张浪费,并借机敛财;第二,第一次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实施生态葬,鼓励死后捐赠器官或遗体;第三,第一次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进行文明牺牲和低碳牺牲,积极参与社区公益牺牲等现代纪念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带领群众逐步将牺牲转化为精神传承;第四,党员干部第一次不仅要带头示威,而且要带头宣传殡葬改革,教育和引导亲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有效劝阻不良殡葬行为。□奢侈和粗俗进一步加剧了这种重要性。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锋指出,殡葬低俗化问题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违背了党员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亟待纠正。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及时出台了《意见》,重点规范党员干部的殡葬行为,整顿不良的殡葬风气。这不仅是党员干部领导殡葬改革、群众积极响应的优良传统的延续,而且对于全面整顿四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加深全党全社会对殡葬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世锋指出,在创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环境的工作措施中,《意见》一方面强调组织领导,并首次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形成联合管理的殡葬改革新格局;一方面,它强调能力建设。这首次要求各地制定和完善殡葬发展规划,重点改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保障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张世锋表示,民政部门将推动《殡葬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完善殡葬改革的制度设计,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殡葬服务监管、殡葬活动管理等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的长期关注和人民的期待。张世锋表示,民政部门将加强殡葬改革的总体规划,重点改善殡仪馆、火葬场、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真正把殡葬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殡葬权益上。□丧葬案件中有6天1200多张桌子。据媒体报道,2012年,黄在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去世后,他儿子经营的酒店内设立了灵堂,连续6天流水宴,每场不少于200桌。黄的长子是镇雄县检察院检察长,次子是永善县卫生局局长,四子是永善县公安局右岸分局副政委。镇党委书记举行了葬礼,通知各单位哀悼。2003年,湖北省监利县荣成镇原党委书记肖仁柏在岳母去世后成立了殡葬委员会,由镇长担任主任,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担任副主任。肖仁柏还安排镇党政办公室和农业局通知镇里所有的支部、社区、学校、单位和直属企业,并要求去殡仪馆吊唁。肖仁柏为他岳母的葬礼招待了60桌,并收到了140,450元的礼物。肖仁柏后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接受法律处理。《京华时报》记者徐新华社综合版编辑: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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