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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的网民直接指出,政府在高速公路收费政策的制定上是不断变化的,延长收费是不可接受的
据新华网调查,79.8%的受访者不同意长期高速公路收费。
结合新闻帖子、微博讨论等相关数据,法制网舆情监控中心分析,31.5%的网民直接指出,政府在制定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时不断变化,延长收费真的是不可接受的。
7月21日,交通部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21日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召开了《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内容,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交通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将从提高收费公路设置门槛、调整收费期限等八个方面进行修订。其中,政府修建的高速公路不再规定收费期限,养护期也将改变收费方式,这一点备受关注。在媒体报道中,它被提炼为中国高速公路的长期收费,一石激起千层浪。
首先,媒体质疑《条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条例》全文9000多字,交通部:高速公路长期收费的本质被概括为新闻报道的标准话题。截至26日,相关新闻的搜索量已达5480篇。除了有关《条例》的报道外,大量媒体还讨论了高速公路收费扩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首先是中央电视台的“高速公路五问:为什么要长期收费”,其次是中信网的“收费公路改革四问:高速公路会成为永久的提款机吗”,最后是新华网的“为什么要改变?如何改变它?谁监督的?关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的三个问题,媒体普遍持怀疑态度,使得相关问题的讨论更加多元化和深刻化。
■该“条例”是否违反了公路法和立法法
针对法规修订中的法律问题,《中国商报》采访了几位专家。东南大学交通法规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余认为,修订草案将通行费列为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来源,这涉嫌违反《公路法》。该法第59条规定了三种可以收费的道路。收费的目的是偿还贷款和投资,不包括道路维护费。
文章《南方周末》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改后的《空公路法》也显示了类似的观点。
■可以合理地说是由于损失而延误了吗?
关于《条例》修改的原因,中央电视台在《武文高速公路:为什么收费这么长?报告解释说,高速公路的长期大规模损失成为主要原因。新华网“为什么改变?如何改变它?谁监督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等三个问题的报道还补充说,《预算法》实施后,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现行条例的政策依据发生变化,高速公路逐步进入大修和养护期等。维护和运行管理资金的来源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在财经媒体上,财经网记者傅伟刚:为什么中国的高速公路要收费?摘要:通过与美国通过燃油税资助公路建设和养护的模式进行比较,计算了我国公路的收入和支出,得出在现行税率下,将公路支出从燃油税中扣除是不现实的,收取通行费是一种更为可行的方式。因损失而延误已成为支持一方观点的核心。
相比之下,许多媒体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中国。com评论说“高速公路收费不符合改革要求”,并尖锐地指出修改《条例》是逆风行为,是要把负担转嫁给人民。《经济观察报》直接指出,交通部可能对全年高速公路收费有牵强附会的理由,采取评估收费延期和监督机制是否到位。徐立凡:长期高速公路收费真的合理吗?从道路使用者没有议价能力和选择权的角度来看,将一般市场原则应用于高速公路的长期收费,并不存在公平的环境。此外,《中国商报》文章《收费公路不能减为地方债务保护》,《证券日报》文章《长期收费能解决高速公路巨额亏损问题吗?》等等对此表示怀疑。
当地媒体反应激烈,《宜宾日报》的文章《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是任性的权力》充满了火药味。
在这种紧张的形势下,《人民日报》认为,延长收费不是一个对或错的问题,而是一个税收或收费的多项选择问题,指出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甚至在国外,收费政策也逐渐达成共识,如果没有收费,就会征税。这篇文章试图解决争端。然而,各方观点不同、角度不同、利益相关者不同,关于合理性的争论仍在继续。
■修改后是否有重复收费?
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媒体普遍担心高速公路收费延伸后可能会出现重复收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在接受中国新闻网采访时表示,中国公路有两个主要的税收来源。一是汽车购置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二是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普通公路的养护。央视还表示,虽然消费税被加入到中国成品油的价格结构中,但不包括高速公路的维护费用。因此,在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时不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在这方面,媒体的认知是相对一致的,普遍认为不存在重复收费。
然而,媒体普遍认为,延长后的收费标准应该降低。《新京报》称,延长收费期限后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应明显低于现行标准,否则,延长收费期限将成为维持巨额利润的工具,这不仅会损害高速公路的公益性,还会因物流成本高而损害中国经济的未来。《中国经济时报》称,高速公路收费期结束后,虽然道路收费门槛受到限制,但运营收费将改为维护收费,收费金额将低于以前,不会带来过大的成本压力。
■费用的延长能否与监督机制相匹配?
面对延期收费,媒体也质疑政府能否公开信息,完善监管机制。《南方都市报》称:如果有关部门进一步公开回应公众对税费书的关注,公众的理解会更深。《新京报》认为高速公路收费的计算标准和信息披露必须基于第三方的监督。新华网也在“为什么改变?如何改变它?谁监督的?三个问题:《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改明确提出了谁来监督的问题。此外,当地媒体的评论,如《羊城晚报》的“收费公路的关键是杜绝乱收费”和《郑州晚报》的“信息透明度是公路能否延长的关键”,也表明了一致的态度:延长收费是可以的,宣传和监督不能缺位。
第二,网民表示,延长收费是不可理解和不可接受的
与媒体对《条例》修订中宏观问题的讨论相比,网民更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据新华网调查,79.8%的受访者不同意长期高速公路收费。
《人民日报》文章“公众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焦虑在哪里?清楚指出讨论的焦点是应否及以何种方式延长收费。更关键的是,公众担心高速公路收费不透明,一些地方的交通和基础设施领域经常发生腐败,甚至有几个团队也纷纷效仿。这样,如果我们长时间收费,我们会养肥更多的飞蛾吗?
法律网舆情监控中心结合新闻帖子、微博讨论等相关数据,对网民意见分布情况进行了如下分析。
31.5%的网民直接表示,政府一直在改变道路收费政策,延长收费实在令人无法接受。如果改革只是刻意保护公路建设者和经营者的利益,而忽视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不仅不利于收费公路的整治,而且会鼓励一些经营者把收费公路变成聚宝盆!谷胡说,一个网民说,政府直接说,我们应该继续收费,但我们以前作出的承诺没有计算在内,不用说这么多!
26.1%的网民呼吁公开道路收支账单。网友@ etrr说付费并不可怕,但可怕的是没有监督。@尚善友水也提到收费是有其合理性的,关键是要公布收费支出的账目,这是核心问题,否则路蛾会无所畏惧!16.4%的网民还对可能出现的重复收费表示担忧,如“雾蒙蒙的眼睛在抱怨,汽油费变成了税,车辆购置税被征收,道路费被征收在另一边,所以很难三手抓三手”。@说实话,养路费已经被燃油附加费取代,不征税是违法的。
13.5%的网民预计将下调延长收费的价格。@ openliu和其他网民明确表示,将费用降至目前的25%是可以接受的。至于道路质量,8.7%的网民希望改善质量,减缓拥堵。@如果你想成为一个有原则的人,你可以叹息。费用很好,但是你能修理它吗?交通减少了?
此外,2.4%的网民表示,延长收费可能是为了减少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比例极低。
第三,政府的应对难以消除疑虑,而任仲的后续推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面对媒体对《条例》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多重质疑,以及网民对延长高速公路收费的不满,交通运输部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采访进行了回应,但舆论的反应并不令人满意。现在《条例》仍处于公众咨询阶段,后续能否继续推进还有待观察。面对如此巨大的舆论阻力,相关部门该何去何从?
■合法性证明是第一个先决条件
《条例》的修改是否违反《公路法》和《立法法》仍有争议。想象一下,如果国家部委颁布的法规与现行法律相抵触,那将是多么讽刺。目前,有关部门需要在专家和其他法律资源的帮助下,正视疑问,论证《条例》是否合法。如果它是合法的,就有必要向公众解释哪部法律是合适的,哪部法律是合适的。如果是违法的,我们应该反思修改条例的合法性。
■清晰账目的公布解释了合理性
在合法性论证通过的前提下,我们可以谈论合理性。无论是媒体还是网民,他们都没有认识到高速公路因亏损而延误的原因。一方面,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过于宽泛,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几个数据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另一方面,公路蛀虫很常见,随着收费的增加,公众对腐败的关注也在增加。总之,信息是不透明的,监管是不完善的。如果运输部想扭转舆论的趋势,根本问题是逐步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资金监管制度,让公众看到和了解账目,从而期望他们了解相关政策。
■引入第n方以提高可信度
引入第n党是一个合法性论证和合理性解释的手段问题。现在看来,交通运输部对《条例》的解释和示范正处于不言自明的阶段。为了打破这个怪圈,有必要介绍来自公众、学者、专家、企业等各种利益的代表。,以便清楚地证明合法性并清楚地解释合理性。只有营造平等协商的氛围,我们才能获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法律网舆情监测中心供稿:傅梦要于雪马腾地图/李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