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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南方记者从韶关市曲江区法院了解到,韶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员朱美华捏造事实参与炒股分红,骗取亲友房屋装修款240多万元,挥霍无度。最近,他因欺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款10万元。

2011年3月至2013年4月期间,朱美华捏造事实,通过投资每股16,000元经营乘用车,或以每月分红900元的形式投资每股20,000元,使其单位获得分红,诱使包括其公公、丈夫的同事和女友在内的10余人投资340多万元股份,其中100多万元以分红形式返还,欺诈所得被挥霍它买了一套价值近40万元的房子,仅装修一项就花了近70万元,还先后换了五辆车。

女公务员骗公婆、闺密240多万 一审获刑13年

2013年4月15日,朱美华因无法补洞而自首。韶关市曲江区法院认为,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其单位在购买股票时可以分红的事实,诈骗他人共计244.95万元,构成诈骗罪,诈骗金额极其巨大,未提取非法所得,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他已经自首并且是初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女公务员骗公婆、闺密240多万 一审获刑13年

(南方都市报)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女公务员骗公婆、闺密240多万 一审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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