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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人民法治”接到举报称,2015年12月17日,山东省临猗县大顺物流园区裕丰木业刘、傅桂娟被殴打,财产受损,汽车被砸烂。
《人民法治》杂志记者姚
人民法治收到举报称,2015年12月17日,山东省临猗县大顺物流园区裕丰木业刘、傅桂娟被殴打,财产受损,汽车被砸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结果的报道。
该党被莫名其妙地击败了
据刘介绍,2015年12月17日下午4点,他和傅桂娟正在鱼峰木店结账。这时,突然有两个人闯进门来,一个持刀,一个持刀,侮辱了刘,:我叫你消失,离开临猗市场,我带了100人,把门拉下来,关上,给我砸碎。接着,20多人从外面走进来,开始殴打刘和傅桂娟,并在店门口砸了财物和一辆奥迪车。这种行为持续了20多分钟,附近的监控设备记录了整个过程。
事发后,刘和傅桂娟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据刘介绍,事发当天,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派出所民警来到犯罪现场,向刘和傅桂娟了解了情况,五天后做了笔录。
据刘介绍,这起打砸抢案是、父子以及大约27名社会闲散人员干的。此外,刘庆军和他们的家人仍然是亲戚,他们通常没有原因和敌意。这次被打让他们感到困惑和愤怒。
刘告诉记者,经医院鉴定,傅桂娟和刘多处受伤,其中傅桂娟受轻伤。在刘和傅桂娟完成笔录后,派出所没有对包括、和他儿子在内的27名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和讯问。刘和他的母亲多次去派出所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但他们都支支吾吾。
无奈之下,刘只好自己去找证据,最后他找到了当时的监控录像。现场有4个视频资料,对时间、地点、嫌疑人数、外貌特征、使用的武器、涉及的车辆等都有清晰的记录,刘将视频提供给了派出所调查人员。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结果
刘说,在和傅桂娟的再三催促下,事发两个多月后,即2016年3月1日,警方对和进行了讯问。据了解,这一调查是在刘庆军和刘悦自首的条件下进行的。3月2日,刘庆军和刘悦被拘留,并于3月10日获释。4月,岚山区公安局将此案移交给岚山区检察院,但仅移交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刘庆军和刘悦,其余20名犯罪嫌疑人未被讯问和移交。
刘告诉记者,在岚山区检察院案件审查阶段,他们聘请了律师。经过律师与检察院沟通,发现刘在侦查阶段向派出所提交的本案关键证据的监控录像并未提交检察院。四个现场录像资料清楚地记录了许多参与者在犯罪当天的行为,包括时间、地点、外貌、人数、使用的武器和持续时间。
2016年12月1日,记者来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岚山分局宣传部部长回复记者,此案材料正在上报中,待材料整理完毕后会回复记者。
记者打了两次岚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办公室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检察官正在开会,记者无法采访。
法律专家:如果情况属实,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记者就此案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专家认为,如果案件当事人描述的情况属实,犯罪嫌疑人是两人以上的团伙,根据被害人描述的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动、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或者侵占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制造事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