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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201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两会”期间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的监管,突出对粮、油、肉、禽、蛋、蔬菜、牛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和铁路、公路、水路、城乡公交、出租车等客运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未能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确保生活必需品和客运服务价格基本稳定。 要加强区域特色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突出对地方民俗、民族特色食品和餐饮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旅游热点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行社所报旅游线路价格以及旅游饭店、星级酒店、特色客栈、景点门票、旅游购物商店、娱乐项目等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零负团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新兴生产生活服务价格监管,突出网上购物、快递、洗车、清洗等新兴服务价格监管,区别不同行业特点和服务方式实行分类监管。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日常生活用品,特别是蔬菜、牛羊肉、牛奶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在春节期间的元旦,积极发挥廉价商店的示范作用,以确保供应的商品是不断保持和不缺货。坚持廉价销售;充分利用价格调节基金,通过补贴流通成本、支持储备交割和组织紧急运输,增加市场供给,促进价格稳定。要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对贫困人口生活的影响,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努力缓解物价上涨对贫困群体生活的影响。
根据通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合作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两个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有效。要集中监管力量,尝试电网监管模式,加强价格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公布价格监管信息,及时应对价格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要完善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班制度,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方便群众查阅价格法规和政策,举报价格违法行为;要利用价格报告信息管理平台分析价格报告热点问题,提高价格报告的处理效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主编: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