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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最近,自治区民政厅和财政厅在2015年共拨付了1.0413亿元的社会救助补贴。
其中,农村牧区五保供养补助资金3213万元,用于五保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000万元,用于资助受助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受助人员负担不起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提供自费补助;临时救助补助资金为3200万元,用于救助对象的临时生活费用。
截至目前,今年全区已有9万人享受了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待遇,共安排五保供养补助1.0711亿元;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3.9247亿元,救助城乡医疗救助66.2万人;临时救助补助资金9940万元,用于救助3.9万名临时救助对象。这些资金有效地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保障了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记者霍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