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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从名称到城乡建筑的设计风格都出现了崇洋媚外的趋势。相比之下,中国的历史文化建筑正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城乡建设与历史建筑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全国人大代表、建业集团董事长胡葆森表示,作为民族精神、文化和历史的载体,历史文化建筑的修复和保护迫在眉睫,建立历史建筑传承中国建筑文明的保护机制刻不容缓。
胡葆森表示,由于产权和维修资金问题,以及历史建筑保护的复杂性,目前历史建筑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第一,在保护的概念上存在误解,许多城市仍在进行历史遗迹再创造的现象;第二,保护制度不完善。只有进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受法律保护。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历史建筑不受法律法规保障,管理责任不明确;第三,缺乏保护历史建筑的人才;第四是保护资金短缺。
胡葆森说,历史建筑是社会环境中最重要的人文元素,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保护历史建筑意味着保护城市和村庄的历史。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把乡愁和城市化联系起来。
胡葆森建议国家尽快完善历史建筑保护机制。首先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之有法律保护历史建筑。对于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应借鉴英国和法国的经验,建立历史建筑保护登记制度,全面评估各地历史建筑的价值;第二,除政府设立专项维修基金外,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非政府组织通过财政政策和税收优惠参与历史建筑保护;第三,应重视历史建筑的再生设计。在不影响整体风貌的前提下,政府应鼓励利用再生和修复的历史建筑为社会服务,使历史建筑重新融入现代生活。(记者李鹏,赵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