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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海外医疗已进入国内普通人群,人们选择了多一种方式来看医生。出国看病必然要遵循国外医院的医疗制度,这些医院在管理上是不同的。例如,在英国,1964年通过了《国家医疗保健法》,规定所有英国居民都可以免费享受国有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只需患者支付少量费用,并采用英国政府的医疗管理制度。圣诺家族多年来一直深入国内外重症医疗领域。据圣诺家族称,被转介到英国接受国外治疗的患者主要是心血管和肿瘤患者。
英国的医疗服务体系分为中央医疗服务机构、地区医院服务和地方家庭医生服务。中央医疗服务机构负责疑难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承担医学研究任务;地区医院提供全面和专门的医疗服务;当地的家庭医生服务提供初级保健服务。
1948年,英国医疗体制改革将中国所有医院收归国有,公立医院占医院总数的95%以上,政府实行计划和管理。
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服务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除了急诊,医院服务必须由全科医生转诊。享受国民保健制度的病人住院时,不仅可以免除医疗费用,还可以免费用餐。
在基层医疗服务中,除了全科医生、护士、助产士和公共卫生护士之外,还有一些社会工作者在基层医疗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医生和护士受雇于卫生部门,而社会工作者受雇于地方政府。社会工作者主要为儿童、老人、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服务,他们的服务包括住院前、住院后和住院期间的一些社会问题。
自1991年以来,英国对集中统一的医疗服务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目的是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卫生服务的供给和需求功能与系统是分离的。中央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曾经是包罗万象的行政领导。改革后,各级政府卫生部门不再直接组织医院提供医疗服务,也不再直接向医院拨付医疗服务经费。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向地区卫生局和持有资金的全科医生分配资金。地区卫生局和持有资金的全科医生作为医疗服务消费者利益集团的代理人,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在根据医院提供的服务的实际数量和质量获得资金之前,需要谈判和签署服务合同。
改革的另一个措施是在卫生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如果医院不能与医疗服务的需求者签订合同,或者如果他们的医疗服务不能被出售,他们就不能得到资金,医院就不能生存和发展。为了获得相应的服务合同,医院必须提高服务质量。这样,在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同级医院、不同级别医院、医院和全科医生之间存在竞争。
此外,改革加强了全科医生的作用。持有卫生服务基金的全科医生和地区卫生局作为医疗服务需求群体的守门人和代理人,参与选择医院、谈判和与医院签订合同。每个持有健康服务基金的全科医生都为某一地区的患者购买医院服务,并有更大的选择权,这使得买方市场相当活跃,进一步促进了医院之间的竞争。
只有采用这样的管理体系,英国医院才能为人们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英国也有许多先进的医学技术,其医学研究在欧洲乃至全世界都有很高的地位。圣诺签署的英国医院是英国十大医院,如皇家马斯登癌症中心、惠灵顿医院、皇家布朗普顿医院和伦敦国王学院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