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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妇女起诉医院要求赔偿5万英镑,但被驳回

广州日报(记者章程通讯员邓布兰)一名已婚妇女在接受绝育手术后再次怀孕。她愤怒地起诉医院,要求赔偿结扎手术、流产手术和精神损害赔偿5万多元。医院认为输卵管结扎术的再通率为1%~2%,这是现有医疗技术不可避免的后果,手术前已告知。昨日,广州市萝岗区法院在审理此案后,驳回了涉案女子的申请。

女子做绝育手术后再次怀孕 医院称无法完全避免

2013年12月9日,28岁的阿育在萝岗的一家医院接受了剖腹产手术。由于她不想将来有孩子,她在剖腹产的同时要求绝育。但是一年后,阿育发现自己又怀孕了。之后,阿育不得不堕胎。

阿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5万多元。涉案医院辩称,该医院没有任何医疗过失或过失。

萝岗法院经审理认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医疗机构的过错。根据医院提交的住院病历,阿育及其丈夫在手术前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并亲自表示需要剖腹产、结扎和同意。该同意书明确指出,剖腹产期间绝育将增加术后再通的可能性,而且医院履行了告知医疗风险的法律义务,因此不能得出医院未告知医疗风险的结论。因此,阿育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缺乏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女子做绝育手术后再次怀孕 医院称无法完全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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