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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魏我们的记者在绍兴苗丽娜
去年,包括纺织城布店老板牟伟在内的五人被同事谢某起诉。谢某说,牟伟等人出售的布匹抄袭了谢某的作品《大象之旅》。
谢某的理由是他的作品已经在省版权局注册,并声明他在2013年5月19日独自完成了《大象之旅》。
谢某要求牟伟等人予以赔偿,并停止销售和销毁侵权产品。
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魏和谢达成调解,赔偿谢12000元,并销毁相关面料。
出乎意料的是,同样被谢起诉的沈提出了抗议,并提供了证据:大象之旅的形象在互联网上的流行早于谢在版权局声称的创作时间。
对此,谢某申请撤销上诉。
当魏明白过来后,他立即以恶意诉讼起诉谢。
前天,绍兴柯桥法院一审裁定,谢某去年对牟伟提起的诉讼是恶意诉讼。谢某不仅要偿还牟伟支付的12000元,还要赔偿牟伟破坏布匹造成的8000元损失。
据悉,这是我省首例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案件。
意外的法庭传票:
出售的织物图案是侵权的
魏是绍兴柯桥纺织城布匹市场的店主。
去年四月,魏和其他四名店主分别收到法院传票。原来,谢某的一个同事状告他们,说他们卖的印有“大象之旅”的布匹是抄袭谢某的艺术作品。
谢声称《大象之旅》的设计来源于他在浙江省版权局注册的同名画作。
魏认为,《大象之旅》属于大众版,也就是说没有注册模式,很多人都在使用它。
然而,他是第一个遇到版权问题的人。
当时我想,既然谢已经注册了,他也没有什么可以补偿我的。
去年6月,双方达成调解:魏赔偿谢1.2万元。
另外两名被起诉的店主也向谢某做出了赔偿。
谢某撤销了对这三家门店的诉讼。
两名被告向商人申辩
证明原告不是原作者
然而,去年7月,在五名被起诉的店主中,沈和另外两名老板提出了他们的辩护。
在去年11月7日的庭审中,沈提出“大象之旅”的模式在谢的作品被注册之前就已经在网上流行了。
例如,在一个简单的网站上,记者看到印有“大象之旅”的裙子已经从架子上拿走了,但样品图片还在。这些图案与谢的注册作品相同。买家泽西那菲菲2013年3月20日对产品的评价还在。
谢某在2013年5月19日向省版权局声明自己已经独自完成了《大象之旅》,这显然是晚了些。
去年11月12日,谢某申请撤诉。
防御性成功
原告因恶意诉讼被起诉
《大象之旅》显然是一个公开版本。他盗用他人的作品,说这是他自己的作品,并起诉他人侵犯版权,这显然是一场恶意诉讼。
魏得知沈的辩护成功后,也向绍兴柯桥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谢恶意诉讼。
魏要求谢赔偿他12000元,并赔偿他毁坏布匹的损失。
前天,柯桥法院认定谢不是《大象之旅》的真正著作权人。谢对魏的诉讼是恶意诉讼。
法院命令:
撤销魏与谢签订的调解协议;谢某返还已支付的1.2万元,并赔偿因履行本协议造成的损失,暂扣8000元,共计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