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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网站11月27日根据商务部日前发表的年第34号公告,调查机构初步认定澳大利亚原产的进口相关葡萄酒有倾销,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构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通告
年第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年8月18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构)发表了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澳大利亚原产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起草调查。
调查机构调查了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和有无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和损害、以及倾销和损害的因果关系。 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调查机构进行了初步裁定(见附件一)。 现在就一些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构初步认定,澳大利亚原产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具有流动性,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有实质性损害,而且流动性和实质性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构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从年11月28日开始,进口经营者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必须根据本初裁决定明确的各企业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调查对象产品的具体说明如下。
调查范围:澳大利亚原产的进口品中装有2升以下容器的葡萄酒。
调查对象产品名称:装2升以下容器的葡萄酒,简称“相关葡萄酒”。
中文名称: winesincontainersholding2litersorless。
产品说明:以新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全部或一部分分别发酵制成的2升以下的容器中的葡萄酒。
第一用途:第一作为饮料酒用于人。
这种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42100》。
对各企业征收的保证金的比率载于本公告附件二。
三、征收保证金的做法
从年11月28日开始,进口经营者进口澳大利亚原产的相关葡萄酒,必须根据本初裁决定明确的各企业流动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保证金按海关审定的纳税价格从价格计提,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 (海关审定的纳税价格×; 保证金征收比率) ×; (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四、评论
各利益相关者可以在本公告发表之日起10天内向调查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1.相关葡萄酒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 pdf
2 .各企业保证金比率列表. pdf
商务部
年11月27日
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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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澳大利亚葡萄酒,中方正式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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