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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报道,市场监管总局等四个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通知指出,基本完成覆盖面广、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这一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将大大提高,通过政策和措施消除和限制竞争的问题将得到有效预防和制止。
通知强调需要扩大审查范围。所有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投标、政府采购、商业行为规范、资格标准以及市场主体其他相关经济活动的“一物一议”形式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均应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与此同时,应该完善考试标准。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在审查标准的要求中纳入阻碍公平、便利退出市场的情况,以奖励和补贴的形式变相指定交易,实行地方保护,影响生产要素的平等使用,实行歧视性监管和其他市场主体的相对强烈反映。
通知中明确指出要优化考试方法。在严格执行“谁制定、谁审核”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统一的内部审核,或者在内部业务组织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提交给具体组织。
此外,应进行第三方评估。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公平竞争评审,全面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通知不同程度地规定了以下四个方面:定期评估和清理、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完善报告和应对机制、加强信息技术应用。
此外,通知还提到,要加强社会监督,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举报阻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