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15字,读完约1分钟
关于安溪县教育局民办幼儿园
年春天复学领取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溪县教育局规范幼儿园返校后收钱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公民幼儿园在复校前已经预先收到年春费用的情况下,一律在返校复校前将费用返还家长,返校后,县公民幼儿园(有证民放园) 现在,汇总并公布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及凤城镇教委返校复学2周以内管辖的民办幼儿园的年春保育费、伙食费的领取情况。 如果有异议,请向县教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年6月25日至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 0595-23220785 0595-23225581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4楼
附件:安溪县民办幼儿园年春复学收入情况表
安溪县教育局
年6月24日
附件:
安溪县民办幼儿园
年春天复学领取情况表
(点击放大显示)
资料来源:安溪报
官方微信|安溪信息网
安溪县唯一拥有信息采访发表权的是
区域信息门户
原标题:“安溪教育局最新公示! 事关民办幼儿园复学收钱! ”。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