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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相城区紧急管理局集中曝光
安全生产违法生产经营单位
首先,关于尚未建立风险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训练等没有如实记录
这二十个生产经营单位
受到7500-37500元的行政处罚
我希望很多公司能告诫我!
曝光台
苏州市博特科学教育设备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如实记录事故危险性排除的管理状况,没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状况。
苏州东太磨料模具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情况没有如实记录。
苏州市喜盛塑料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如实记录事故危险性排除的管理状况,没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状况。
苏州梅里塔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
没有如实记录事故的危险性。
苏州青林机械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配备安全生产管理者,没有建立事故风险排除管理制度。
苏州益胜佰精密模具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还没有建立事故风险排除管理制度。
苏州市海丰办公设备厂
违法行为:
还没有建立事故风险排除管理制度。
苏州兆龙电器成套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如实记录事故的危险性。
苏州安江源光电技术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计划没有按规定制定。
苏州泰勒新材料科技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计划没有按规定制定。
苏州恩轩精密机械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没有定期组织训练。
苏州拜尔板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情况没有如实记录。
苏州市美孚金属制品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向工作人员通报事故风险排除的应对情况。
苏州市恒亚气设备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情况没有如实记录。
苏州市同裕精密机械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如实记录事故风险排除管理情况,没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情况。
苏州迅腾机械模具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如实记录事故风险排除管理情况,没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情况。
苏州庆和轩电子科技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如实记录事故的危险性。
苏州市立均衡精密模具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没有如实记录事故的危险性。
苏州广伟精密机械科技有限企业
违法行为:
还没有建立事故风险排除管理制度。
相城区黄源镇晨瑞精密模具厂
违法行为:
没有如实记录事故危险性排除的管理状况,没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状况。
迄今为止我们也曝光过两次
一切都要被罚款
保安人员为员工抄安全试卷,谎报分数
01
年5月14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千灯镇昆山科世茂包装材料有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在该企业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登记表中发现许多回答试卷和考试签字表笔迹相似,现场咨询,当 执法人员立即发行了《命令限期改正的指令书》,命令公司限期改正。
在随后的审计中,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负责人和相关员工进行了咨询调查,证明该企业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训练记录和审查记录是企业文人一人写的,是虚假记录! 目前昆山市紧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认真调查!
02
年3月28日上午,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千灯镇苏州金茂日用化学品有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该公司在对员工安全教育训练考核试卷评分时,正确评分错误答案,未完成问题也计入分数,评分明显虚假 现在昆山市紧急管理局正在依法立案调查该企业!
▲正确地批改错误的答案
▲大问题未回答分数计算
伪造员工的安全教育记录和审查记录
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5条第4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资料,忠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的时间、复印件、参加者和审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修改的,责令停产清理,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罚款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4)没有忠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经审查,上述两家公司的行为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最高可罚款5万元!
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违反《安全生产法》是什么结果?
一张表格告诉你!
公司早点核对自查
类别。
违法的情况
第一次检查
逾期未交
组织和责任
主要负责人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责令限期改正。
对主要负责人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命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管理者没有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
责令限期改正。
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者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安全了
生产
投入。
决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体经营的投资者没有按照本法的规定进行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限期下令纠正,提供必要的资金
命令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整顿停业
制度
规章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采用或处置危险品,没有建立专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还没有建立事故风险排除管理制度。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与职工协商,职工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伤的依法免除或者减轻应承担的责任的
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体经营的投资者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教育
训练。
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者未按规定通过审查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教育
训练。
未按规定对职工、被派遣工人、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的一些事项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没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训练情况的
特殊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专业安全作业训练,取得相应资格出港作业的
生产
设备
设施
没有按规定安全评价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危险品的建设项目的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理,限期纠正。
罚款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没有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采用前安全设施未通过检查的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理。
安全设备的安装、采用、检查、改造和废弃不符合国家标准或领域标准的
没有进行安全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的
生产
设备
设施
没有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领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理。
危险品容器、运输工具,以及人身安全、危险性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殊设备和矿山井下特殊设备通过了不具备专业资格的机构检查、检查,取得了安全录用证或安全标志,投入采用
采用应淘汰的威胁生产安全的技术设备
生产、经营、储存、采用危险品的工厂、商店、仓库与职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职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责令限期改正。
责令停产整顿,可以罚款5万元以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可以罚款1万元以下。
生产经营场所和职工宿舍没有满足紧急避难的需要,标志清楚,维持平稳出口,关闭、关闭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职工宿舍出口的。
作业
安全了
进行爆破、吊装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没有专家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建设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格的单位或个体的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单一地方或者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给别人造成损失的,与承包人、承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没有与承包机构、租赁机构签订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没有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对承包机构、租赁机构的安全生产没有统一协调、管理的。
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可以罚款五万元以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可以罚款一万元以下。
责令停产整顿停业
作业
安全了
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害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者没有指定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
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可以罚款五万元以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可以罚款一万元以下。
命令停止生产
危险
排查
统治
对事故风险进行故障排除,没有如实记录管理情况或者没有向工作人员通报的情况。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没有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风险。
奉命立即解除或在期限内解除
生产经营单位拒绝执行(立即解除风险或者规定期限解除风险的指令)的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拒绝责令改正的,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大的
危险
源管
道理
关于重大危险源没有注册文件,或者没有进行判断、监视,或者没有制定应急津贴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罚款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应急措施
救援
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计划或者没有定期组织训练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产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事故
管理
主要负责人在本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急救治疗,或者在事故调查解决期间不离开职务或者隐瞒的。
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上年度年收入的60%到100%的罚款。 把躲藏的地方拘留十五天以下。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机关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不报告、撒谎或者延误报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资料来源:江苏紧急和管理)
你对违反说人情
事故对你毫不留情
好好配合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吧
不要认为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太过火了
别总是说没有时间,忙不过来。
真的发生了事故
但不仅仅是这五万元的事件!
处罚不是目的
目的是促进生产经营单位
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
以上公司请尽快实行整改。
其他公司也要引以为戒
时刻警惕,安全生产红线!
资料来源:中国紧急管理
原标题:“安全生产总账是骗人的吗? 22家公司被处罚了! 中国安全生产网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