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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对安徽省淮河流域通常在蓄水区建设工程占地范围内进行关于停止追加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流动的通知。
安徽省淮河流域通常蓄水区建设工程对《淮河流域防洪计划》、《淮河流域蓄水洪区建设与管理计划》及《安徽省淮河行蓄水区安全建设计划(—2025年)》、《安徽省淮河行蓄水区安全建设3年(—2021年)分类推进方案》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
一、从本通告发布之日到2023年12月31日,安徽省淮河流域通常在蓄水区建设工程用地面积内停止追加建设项目,抑制人口转移(以下简称控制区)。
控制区的范围:
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刘浅社区、庄墓社区、薛桥村、枣林村、李庄村、杨湾村、徐岗村、罗塘乡双合村、禹庙村、樊祠村、叶集村、联合村、尹集村、梅元村。
淮南市谢家集区杨公镇胡岗村、孙庙乡刘庙村、王集村、刘郄村、柯湖村、老岗村、孙庙村、堆坊村、李咀村、新庄村、范咀村。 田家庵区史院乡流堤村、尹祠村、仇咀村、轩岗村。 寿县窑口镇窑口街、陈圩村、粮台村、北集村、马湖村、马壁村、真武村、陶圩村、嘉庙村、陶店乡马店回族村、陶店回族村、湖岸回族村、桃园回族村、大顺镇新集村、袁元毛集镇山绑架村、后绑架村。
阜阳市颍上县润河镇富堤村,振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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