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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纪委的“清洁上海”消息,最近,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和监察院对前市委书记、洋浦区人民法院院长任永飞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

任永飞作为司法机关的主要成员,背叛了党性原则,背离了自己原来的使命,对组织不忠,搞两面派,扮演了两面派的角色。作为杨浦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院主要负责人,他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本单位和审判工作中专项打击犯罪和邪恶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相反,他被利益蒙蔽,私下接受黑社会组织成员的委托,违规干预相关案件。本质上,他已经成为邪恶势力的保护伞。公开发表与中央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弘扬社会公平正义精神的愿望背道而驰的言论,以权谋私干涉司法活动,严重背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长期频繁的非法宴请,大肆接受礼物和馈赠。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违规干预干部职工的招聘,帮助亲属吸收存款、搞项目谋取利益。家庭方式不正确,配偶和其他亲属失去控制和教育。没有纪律和法律意识,他愿意被“追捕”,从事权力和金钱交易,为他人协调案件,承担项目,招募干部和工人,非法接受财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纵容,对所在地区的司法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

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原党委书记任永飞被双开。

任永飞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而受到该组织的严肃处理,但他忽视了对该组织的教育和救助,最终陷入了腐败的深渊。任永飞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他被怀疑受贿和犯下大量罪行。他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没有停止、停止或停止。情节严重,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经市委批准,决定将任永飞开除党籍。市监察委员会给予撤职处分;终止其在杨浦区第十次党代会的代表资格;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原党委书记任永飞被双开。

任永飞简历

任永飞,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上海人,大学文化,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至1986年7月,他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接受缓刑。

1986年7月-1988年12月,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年12月至1994年12月,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助理法官;

1994年12月至1997年2月,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宣传部助理法官;

1997年2月至2000年5月,市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一庭助理法官批准。

2000年5月至2001年9月,市高级人民法院由一名审判长助理、一名助理法官、一名审判长和一名法官主持。

2001年9月至2002年3月,任命该市人民法院第二庭庭长和法官。

2002年3月至2007年1月,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分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审判员;

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卢湾区人民法院由党员、副院长、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成员和法官组成。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和审判员;

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市高级人民法院成员、办公室主任、法官;

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洋浦区委政法委委员、副书记,洋浦区人民法院党委书记、代理院长;

2016年8月至2019年12月,洋浦区委政法委委员、副书记,洋浦区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

责任:周勇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原党委书记任永飞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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