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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1月16日从记者当天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阿里巴巴在单证平台“第一事件”日前被判决。 单证平台经营者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企业被宣布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

审判现场。 蓝鲸财经图

此案由阿里巴巴集团浙江省淘宝网有限企业、浙江省天猫网有限企业共同提起诉讼,被告方是单票平台“傻逼网”所在的杭州简世网科技有限企业。

据法院审理,“傻瓜推网”成立于年9月,截至年3月,3001个淘宝网、天猫网商家在该平台上发布了以刷子为单位的任务,网站以刷子为单位的流水达到2600多万元,“傻瓜推网”从中选出30个。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淘宝网、天猫网建立的评价体系是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但“傻逼推网”组织的刷行为不仅会误导客户,在平台上带来利益驱逐的良币,还会“污染”其平台数据

在至今为止的审判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成为了审判的焦点之一。 被告认为,“愚蠢的推送网络”只发表了刷子的任务,原被告经营着不同的商品和服务,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被告认为,刷单可能会影响客户的决定,但最终在阿里巴巴集团的平台上交易,没有对阿里巴巴方面造成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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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院审理,“傻瓜推网”行为违背公平、诚实信用大体和商业道德,严重侵犯客户利益,扰乱EC平台经营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审判决简世企业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

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

(原题《阿里巴巴索赔刷平台“第一案”判决赔偿20.2万元)(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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