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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纪委网站报道,中共山东省纪委和山东省纪委近日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书记、副院长李勇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过调查,李勇违反了政治纪律,反对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从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的;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情况,组织通信时未如实说明问题的;违反诚信和纪律,非法持有未上市公司股份,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干涉司法活动的;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勇为“双开”

李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十八大后,他没有停止。李庸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原来的使命,通过案件谋取私利,破坏了司法公正。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李勇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后,被开除党籍,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将开除他的公职。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勇为“双开”

李勇简历

李勇,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山东淄博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他于1980年7月参加工作,并于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担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兼主任。1999年12月,他被任命为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成员;2000年10月,他被任命为青岛海事法院副书记、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成员;2003年12月,被任命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06年3月,被任命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2年3月,他被任命为济南中院党委书记兼院长;2016年12月,他被任命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山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勇为“双开”

责任:周勇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勇为“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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