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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隆林各民族自治县召开了悬赏5万元追讨的“31”杀人事件通报会。 据悉,犯罪嫌疑人赵某玉2003年在湖南杀害妻子,逃回隆林,用假名租房生活,涉嫌杀害同居的她。

今年3月1日,隆林各民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权街的出租屋发生杀人事件,一名当地中年妇女被杀害。 警方接到报警后启动了杀人事件的调查机制,经调查,与女性同居的男性有严重犯罪嫌疑,在该犯罪后逃亡。

男性采用的名字“黄明”是化名,根据大众的反应,男性警惕感较高,移动尽量避开摄像头,与人交往时不允许拍照。 尽快查明和逮捕犯罪嫌疑人,隆林公安局调集数百警力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动员群众等工作人员,专责小组赴湖南、贵州、云南及贺州、玉林、南宁、贵港等地开展线索核查跟踪,最终成为湖南省江华县 之后,经过大量的访问调查,取得了被监视拍摄的脸部特征照片。

据悉,赵某玉是网上逃亡者,化名“黄明”在隆林新州镇租房居住,在休闲广场靠手机贴膜生活。 3月23日下午,由于在新州町民强村凡合屯附近的山谷中发现了嫌疑人,向管辖区域的派出所报案。 专题组接到报纸后,组织警方上山搜查,成功围捕男子,经身份特征比对和询问核查,与22日赵某玉确认。

▲嫌疑犯被逮捕了。

经过审判,赵某玉供认了2003年在湖南与妻子赵某于3月1日在隆林民权街出租屋杀害她的魏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赵某玉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该县公安局局长王太兴向群众兑现奖金5万元。

通报会称,公安机关向提供逮捕线索的群众赚取了5万元奖金。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男子杀妻后潜逃 以化名租房生活又将同居女友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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