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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顶级客户端新闻报道,今天( 29日),一只落马虎被判刑。 江西省前副省长李煌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国有公司人员职权罪被判处18年。

十八大后落马马虎虎中,至少有14人犯滥用职权罪或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中周永康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最多,经济损失14.86亿多!

我来慢慢看。

未遂和自首

让我们简单看看李煌事件

其一,受贿罪、受贿大部分未遂。

2004年至年,李李煌利用江西铜业集团企业总经理、董事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及江西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共集资5119万余元,其中3546万余元未遂。

其二,贪污罪。

从年到年,李李煌担任江西铜业集团企业总经理、董事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职务便利,强迫下属采用虚列会计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共价值268万余元。

其三,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自首的构成。

年3月至年5月,李李煌利用担任江西省副省长职务的便利,指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挪用公款,共安排亲属进行利润活动1.473亿元。

其四,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2008年,江西铜业集团企业收购江西银珠山银矿探矿权期间,李李煌担任江西铜业集团企业董事长,违反相关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明知银珠山银矿探矿权价值被高估的情况下,收购了该探矿权。

观海解局今天想说的是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

至少14人滥用职权

事实上,十八大后,至少有14名落马“虎”涉及滥用职权罪或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 除了李煌,其他13人

周永康造成了近15亿的经济损失

一个细节是,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各不相同,正国级大虎周永康造成的经济损失额最大。 他涉案金额过亿,损失近15亿。

天津市一中院,周永康滥用职权,向蒋洁敏、李春城提供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14.86亿余元。

副国家级的大虎苏荣,令计划也涉嫌此罪,但官方并未透露造成了多少损失。

法庭上公诉机关证实,命令滥用职权,为特定相关人员陈×、张×及其亲属调动工作人员、购房、晋升职务、户口迁移等若干事项提供援助,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尤其是不良的社会影响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十八大后14个"老虎"滥用职权 周永康造成损失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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