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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甘肃的田烨(化名)反映,在父亲从河西学院附属的张掖民医院转院至兰州市的过程中,张掖民医院医生在收取了5550元的救护车长途费后,额外收取了3000元的未开票费用。
田烨质疑张掖民医院“天价”的转院费,认为医院“威胁患者生命向家属要钱,不给钱就不让他去”。
15日下午,张掖民医院医德医风工作人员回应澎湃信息称,收到的5550元救护车费用经物价局批准,开具票据。 另外收取的3000元,是医务人员往返的费用,相当于劳务费。
“这里到兰州单程要500公里以上,医生、护士们也住宿吃饭。 ”。 该工作人员说,收到的3000元是患者和医生双方协商的结果,没有计入医院的对公账户。
工作人员否认“受贿”,表示目前正在将3000元归还家属。
随后,田烨表示,张掖民医院将3000元的进款冲去了父亲住院期间的治疗费。
据田烨介绍,10月13日,他得知父亲在出差时突然生病,正在张掖民医院救治。 去医院查了病情后,考虑到父亲病情严重,家里住在兰州,决定把父亲转院到兰州进一步治疗。
“10月14日上午,在协调转院过程中,科室的两位医生表示医院派遣救护车送患者的费用很高,需要5550元,坐车的医务人员也需要另外付费。 ”。 田烨说。
父亲认为病情还处于危险时期,为了稳定血压,田烨决定向张掖民医院派出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将父亲送到兰州医院。 医院提出需要5550元的救护车费用和3000元的费用。
田烨说,当时有个医生发现了他,给了他另外3000元,然后把病人送到兰州,只收现金。 之后,他因缺少现金,借钱筹集了3000元,但对方付费后没有开具收据。 据田氏说,从和医院的转院调整到出发需要2个多小时,“不给钱就不让你走”。
田氏将医务人员的行为视为“受贿”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但没有得到确定的回答。
据信息,2009年3月22日,甘肃省快速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卫生厅对甘肃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部分院前急救服务项目的价格提出了批复。
据回答,长途运输急诊患者,医务人员出诊费按50元/日收取,超过全天候,不到半天半天收半天,半天以上一天收。 运送长途急救患者的救护车费按50元/5公里车收取,超过5公里每公里加收10元(包括燃料费、往返路桥费)。
并且,他回答说,这件事也可以根据现实情况,由双方协商明确。
按此标准计算,张掖民医院5550元的转院救护车、医务人员费用仍符合该长途运输急诊患者的收款标准。
前面提到的张掖民医院医德医风经办人员表示,对于这笔3000元的进款,该医院不收取这项费用规定,以前由各科医生和家属协商收取。 “之后,医院也表示为物价局信息,能决定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