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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商工部12月2日发布2009-2014第18号公告,延长有条件允许小包装食用油出口的期限。

公告规定:

自2009年11月1日起,允许不超过5公斤零售包装且有商标的食用油出口,至2010年10月31日止,总量不超过1万吨。此类出口仅允许通过海关的电子数据交换口岸(edi ports)。

注:此前2008年60号公告所规定的期限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31日。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印度继续小包装食用油有条件允许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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