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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禽流感传入,印度农业部畜牧司2007年2月2日发布s. o.102(e)号通告,禁止从任何国家进口活禽及禽类制品、生猪及猪肉制品等。2007年6月5日,畜牧司又发布s.o.881(e)号通告,将猪鬃也纳入禁止进口的产品名单。
猪鬃禁令发布后,印度猪鬃进口商协会反应强烈,该会会长达万(dhawan)先生称,印度猪鬃主要进口自中国,由于印度农业部事先未向进口企业通报,目前约有超过25个货柜的来自中国的猪鬃滞留印度海关无法清关,另外一些货柜仍在运输途中,估计受影响的货值约400万美元。
达万先生称,印度猪鬃进口商协会已向印度农业部提交申诉报告,并提出禁令未区分猪鬃是否经过煮沸处理而一概禁止进口是不合理的,原因有5个方面:
1. 禽流感感染猪的案例非常罕见,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2. 猪鬃在出口前须经过冲洗和4个小时100℃煮沸处理,不经过煮沸处理的猪鬃根本无法用于制造刷子,经过上述处理,所有病毒都将被消灭;
3. 猪鬃自中国装船后通过海运到达印度港口需1个月左右,禽流感病毒在干燥状态下无法存活这么长时间;
4. 印度猪鬃进口商协会可以说服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向印度农业部出具猪鬃无禽流感病毒检疫证书;
5. 除印度外,包括英、美等发达国家在内的其他所有国家都未禁止猪鬃进口。
目前,印度农业部正在考虑猪鬃进口商协会的上述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