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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国务院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批准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建议

V.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6.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草案)》

8.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XI。其他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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