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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服务的发展使得财产转移更加便捷、快捷和隐蔽,使得逃避和抗拒执行的手段和方法更加隐蔽和多样化。法院的执行工作必须顺应这一趋势,主动迎接挑战。
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委员会主任刘桂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实践中,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逃避和抗拒执行的手段和方法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有必要及时发布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起诉程序和适用条件。
在执行的实践中,很少直接抵制以暴力形式执行死刑。最常见的是转移财产,这样法院就没有财产可强制执行。尤其是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使得财产转移更加方便、快捷和隐蔽。例如,执行法官很难查询诸如互联网财务管理的各种珍宝和有价值的虚拟游戏硬币。即使它们是根据线索发现的,它们也面临着如何实现它们的问题。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执行法官将更难找到财产线索,从而更难逃避执行。
最高法院及时对拒不执行罪进行司法解释,充分体现了立法工作与时俱进。特别是在网络金融飞速发展的时代,财产的存储方式更加多样化和隐蔽化。单纯依靠传统的财产查询方式难以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此外,法院有限的执法资源也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如果法院不依靠刑事强制手段,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执行的难度可能会更大。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了《促进网络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包含了20条关于网络金融发展和监管的具体意见。由此看来,不难看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大势所趋,法院的执行工作必须顺应这一趋势主动迎接挑战。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手段和方法变得更加隐蔽和多样化,这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时代必将更加突出。总之,让老赖无所遁形是法院行刑工作的永恒任务和使命。刘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