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79字,读完约1分钟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郭金超、马海燕)《刑法修正案(九)》24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第二稿中,增加资助恐怖主义训练被规定为犯罪,那些组织、开展恐怖主义活动或为恐怖主义活动训练招募和运送人员的人将被明确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草案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继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之后,中国通过了一项决定和八项修正案,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2014年10月,《刑法修正案(九)》首次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草案第二稿针对恐怖犯罪的一些新情况,对刑法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和补充:

第一,将增加资助恐怖活动训练的行为定为犯罪,并明确规定凡组织、开展恐怖活动或为恐怖活动训练招募和运送人员的,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明确规定为恐怖活动准备武器或危险物品、组织或积极参与恐怖活动训练、联系海外恐怖组织和人员、计划或为恐怖活动做其他准备为犯罪。

第三,完善跨境相关法规,加大对参与恐怖活动、接受培训或开展恐怖活动跨境的法定处罚力度。

草案第二稿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关于教派和邪教犯罪的规定,并提高了对这一罪行的处罚。第一个草案是将这一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从15年监禁增加到终身监禁,增加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并惩罚利用邪教组织强奸妇女和骗取财产的若干罪行;第二,规定凡组织或利用邪教欺骗他人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束)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刑法修正案草案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地址:http://www.yqjqqwc.cn/ydxw/13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