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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暑期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防范暑期食物中毒事故。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调查,要求学校不得购买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购买和加工青豆、野生蘑菇等食品。根据通知,各地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的有利时机,全面升级改造学校食堂。
根据通知,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餐桌和学生公寓,以及短期暑假期间开办的夏令营和培训班等托管机构也将纳入监管范围。监督员将组织对托管机构进行一次拖网调查,查明基地,详细登记其地址、主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学生就餐人数和学生来源,并建立监督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