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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李小姐:我最近打算和我男朋友结婚,但是他自己买了他男朋友的房子,而且是以他男朋友的名义登记的,现在正在偿还。我想问,这房子是我们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吗?
广东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宏伟:该房地产系婚前一方购买,但未经特别约定以一方名义登记。该房屋婚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的偿还部分和增值部分被视为婚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男女有婚前财产协议,例如,男人的个人财产属于男人,女人的个人财产属于女人,而偿还是由男人的个人财产支付的,在这种情况下,婚后的不动产仍然属于男人的个人财产。信息时报记者高华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