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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项目。
《决定》明确指出,减少专业资格的许可和认证是促进权力下放、管理与权力下放相结合以及优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重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取消国务院部门在没有法律和监管依据的情况下设立和实施的准入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等级评定职业资格;有法律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者不适宜采用职业资格管理的,按程序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进行目录外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要转变管理观念,简化程序,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更多行业和岗位的劳动和工作质量,促进群众创业和创新,让广大职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创业和创新才能。
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一直被视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已经分三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除了这次取消的62项外,国务院还宣布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各部门设定的职业资格总数的34%。今年年底前后,国务院将继续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事项。此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中,有25个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包括1个入门班和24个水平评估班,涉及通信、国际商务、外贸、质检等多个专业领域;有37名具有专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均为等级评定,涉及交通、农业、文化、机械制造、轻工、有色金属等领域。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事项的取消,进一步加强了资格认证的规范化,促进了监管模式的转变,扫除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的障碍,有利于推进职业资格的规范化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的负担,激发各类人才的创业创新活力。
下一步,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的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名单。一方面,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工作不得在目录外进行;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可以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更多行业和岗位的劳动和工作质量,促进大众创业和创新,更好地发挥广大劳动者的创业和创新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