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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台北12月9日电(记者吴雅铭、任承启)上周,台湾“行政院”批准了《从Mainland China来台人员入境许可办法》,简化了短期停留一个月的商务活动或专业交流的审查程序,提高了受邀或受邀对象的营业额或资本门槛。未来,90%以上的商务和专业交流案例将在明年3天内申请网上签注,这可以说是大陆人赴台后最大的放松。
台湾《商业时报》报道称,台湾“行政院”要求“内政部”整合大陆赴台人员的四项许可措施,包括商务活动、专业交流、跨国企业大陆员工内部流动和社会交流,以简化法律法规。
过去,外界批评大陆人去台湾的途径太多,让人困惑。这一次,各种各样的大陆人去了台湾,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以时间表的形式出现的。
这项四位一体的修正案最重要的一点,是大大简化了一个月以下的短期逗留程序,特别是短期商业活动和专业交流。今后,没有必要将他们送交主管当局检查,但将由移民部门进行自我检查。此外,对于跨国企业,在线申请将从明年开始全面采用。如果不需要补充,最早可在3天内获得签注,并保留纸质副本用于社会交流。
该修正案还大幅放宽了对受邀者和被邀请者的门槛要求,并以对等方式取消了企业和受邀者的营业额和资本门槛。被邀请者的数量没有指定上限。入境事务处副处长何荣存表示,这些措施授权入境事务处在必要时设定上限,如果有太多人前往台湾,或者如果有必要,将讨论是否设定上限。逗留期限原则上根据申请的天数给予,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次,全年在台湾的总逗留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专业交流”包括两岸官方交流、简单访问、考察、颁奖、参加研讨会、出席会议、展览或展商等。;“短期商务活动”包括商务访问、会议访问、展览、参加展览、空海运服务等。上述所有原则均免于提交目的地企业主管部门审查。但是,如果对赴台人员的来访时间表有疑问,那么赴台人员的身份就涉及到警觉性,或者在台湾的邀请单位有问题等。,应于每周二提交联合审查机制审议。
对于示范区内的示范企业,可邀请大陆人士到台湾进行讲座、商务考察或公约实施活动。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但须经目标企业主管部门审批。运营总部或R&D中心可停留三个月,公约实施活动不超过三个月,并可获得多次出入境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