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82字,读完约1分钟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淄[2014]13号),在主城区,如果选择租房定居,还必须有合法稳定的职业。主城区以外的建成区、县城和城镇没有严格的要求。
根据目前申请落户合法出租屋的政策,当居民出租屋符合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直管房、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的类型要求时,居民必须准备好以下材料:

山东淄博:主城区内租房落户须有合法稳定职业

1、我的申请;

2.户口簿(集体户籍卡)、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直接管理的房屋,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或廉租住房资格证明;

4.属于普通移民的,根据普通移民的相互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未婚证明等资料(仅限于移民家庭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

5、社区民警调查申请人的实际居住状况、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

6.无住房证明(无其他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只能在城市房屋内迁入);

7.合法稳定的职业证书;

8.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上述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报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经派出所户籍部门受理后,报公安局或市局审批。

我们的记者刘广斌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山东淄博:主城区内租房落户须有合法稳定职业

地址:http://www.yqjqqwc.cn/ydxw/19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