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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在网帖上的判决书。
2月23日,网上出现了“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法院判决违法”的帖子。 复印件是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法院的行政判决书,表示当地城管部门强制拆除民宅后,上级部门安庆市城管局推迟行政复议的职责被视为违法。
安庆市城管局法制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上游情报记者确认了这件事,城管局与当事人进行过口头协商,对方承认推迟几天做出行政复议的决定,但之后被当事人反感后被告才上法庭。
当事人:城管没有办理合法手续强制拆除合法不动产
2月23日,“安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法院判决违法”的网帖出现在各论坛上。
根据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法院今年1月27日发布的行政判决,去年7月13日,住在怀宁县高河街道588号家的村民张根旺就一起拆迁房屋的问题向安庆市城管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原告张根旺说,安庆市怀宁县高河町前进居民委员会高河大街588号拥有合法房产。 年7月2日,怀宁县城管局没有办理合法手续,强制拆除了188平方米的不动产。 解体过程中,怀宁县城管局没有妥善解决室内财产,埋下了大量财产。
之后,张根旺认为怀宁县城管局的强拆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安庆市城管局提出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超过规定的60天法定期限
行政复议手续是7月15日安庆市城管局受理张根旺的行政复议申请,向怀宁县城管局发行了《行政复议回答通知书》。 8月12、13日,安庆市城管局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9月18日,安庆市城管局制作了宜城管行复决字( ) 4号“维持行政复议决定书”,邮寄给张根旺。
按日期计算:从7月15日到9月18日共计65天。
张根旺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从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 情况多而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得到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的批准,适当延长,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安庆市城管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涉嫌违法。 这是因为安庆市城管局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城管局拖延行政复议的职责是违法的
年9月24日,张根旺向安庆市宜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判决书说,张根旺在宜秀区法院收到张根旺的起诉资料后,未经立案就做出了立案判决。 因为这个张根旺向安庆市中院提出诉讼,中院指定此案由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审理。
年1月27日,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判定,安庆市城管局于年7月15日受理张根旺的复议申请,于9月18日作出复议决定,扣除现场调查所需时间,超过60日的复议期限,安庆市城管局也未提交延长复议期限的批准资料 这是法院因为安庆市城管局判断在法定期间内没有履行复议责任。
城管局:我和当事人进行过口头延期协议,但遭到了反感。
2月23日,安庆市城管局法制科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流情报记者说,行政复议的决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是双方共同因素造成的,并非故意延期履行复议职责。 安庆城管局明确表示曾与张根旺口头协商。
“当时,复议进行到中段时,需要实地调查,还有其他技术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和申请人口头协商,推迟几天做出复议的决定,但申请人之后又反感了。 我们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表明我们和申请人进行了协商,所以法院是这么判断的。 这个员工说。 (本论文来自澎湃信息,因此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