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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增加对穷人、低收入和失业人员的援助
决定加大金融普遍评估的比重,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加强。
明确措施,帮助服务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租金压力
4月2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对贫困、低收入和失业人员的支持和保障。决定加大金融普遍评估的比重,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加强;明确措施,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服务业企业缓解租金压力。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了应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增加基本生活保障和努力保底。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援助。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优先考虑贫困职工,扩大扶贫投资范围,劳动报酬比重由10%提高到15%,扩大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等本地及周边就业机会。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将延长至今年年底。加强对可能因疫情影响而返贫或致贫的人员的深入调查,做好帮助工作。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可纳入小额贷款贴息和技能培训等扶贫政策给予扶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特殊产品在贫困地区的扩大销售,增加农民收入。第二,要保障所有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贫困家庭,把没有参加失业保险、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范围。应向受这一流行病影响并经历暂时困难的人提供临时援助。第三,在落实今年已经出台的延长老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分阶段实施失业补贴、提高临时补贴价格等措施的基础上,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应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从去年1月开始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将逐步纳入覆盖范围。
为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会议决定将普惠金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中的权重提高至10%以上,鼓励更多小微信贷。同时,分阶段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20个百分点,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提高小微企业服务能力。
为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金负担,会议决定,对租赁国有住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上半年免征三个月的租金。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带头。出租人减少或转让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出租人按要求减少或转让租金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及其他支持。非国有住房租金减免可享受上述同等优惠政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问题。
责任: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