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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网站信息,为进一步规范医用材料出口秩序,海关总署继续严肃查处医用材料非法出口行为。继16日通报三起医用材料非法出口案件后,19日海关总署再次曝光三起典型案件。
案例一:4月8日,黄埔海关查获广州某企业申报出口的70.6万只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和83.8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检验,实际货物是由不同品牌和制造商生产的防护面具(非医用)。其中,10万个面具没有生产标记。一些口罩包装袋不符合生产标志,质量标准和制造商印在外包装盒。没有生产标记的975前额温度计和温度计也被夹在中间。与此同时,也有欺诈使用其他公司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案例。当事人涉嫌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4月17日,黄埔海关缉私局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调查。
案例二:4月7日,天津海关在青岛一家贸易公司申报出口的27吨黑色铁丝中发现了21600个未申报的3M N95口罩。专业机构发现这些口罩是不合格产品。当事人涉嫌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4月16日,天津海关缉私局将案件移交给购买口罩的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案例三:4月16日,北京一家公司向广州海关申报了64.9万个非医用口罩出口。经过检查,这些口罩实际上是医用口罩。报关时未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用材料出口报关单。当事人涉嫌逃避商品检验。4月18日,广州海关反走私局对此案展开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海关提醒,出口医用材料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海关将依法履行医用材料出口法定检验职责。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出入境快递企业、运输车辆所有者和经营者以及其他涉及医用材料出口的市场主体在出口医用材料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的责任。对于如实申报的守法企业,海关将一如既往地提供通关便利;对以虚假隐瞒、隐瞒、夹带等手段逃避法律检查,或者将掺假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医用材料作为合格产品出口的违法、不诚信企业,海关除给予行政处罚外,符合立案条件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海关还将采取纪律措施,使违法者“一个接一个地违背诺言,处处受到限制”
责任: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