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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香港中联办的发言人最近谴责了一些香港议员的“政治投机”,这一言论在香港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在回应传媒查询时,香港联络办公室发言人17日强调,中央政府在香港的工作部门根据中央政府的授权履行职责,有权力和责任就香港事务发表意见。香港社会少数人提出的所谓“中央干预香港内部事务”,完全是对《基本法》的歪曲。
发言人说,中央政府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和政策,但高度自治并不是完全自治。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包括立法权,来自中央政府的授权。不言而喻,受权人对受权人负责,受权人有权监督授予的权力。
发言人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香港中国联络处是中央政府授权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它们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部门”。他们当然有权代表中央政府,就中央政府与特区的关系、基本法的正确实施、政制的正常运作和社会的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他们很关心,并表现出严肃的态度。这不仅是履行职责的需要,也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否则,这两个机构如何推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当他们说立法局不能正常运作时,“两局”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少数人是法律专业人员。他们完全明白这个逻辑,但指责“两局”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二条发出声音,不仅是蓄意曲解《基本法》,也是蓄意误导民意。
发言人表示,《基本法》赋予香港立法机关法定权力,并规定其法定职责。立法会议员有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职责,共同确保立法会按照《基本法》正常履行职能。郭荣铿等人一再恶意“扯布”,阻挠党内委员会主席的选举。结果,各种经济民生法案无法得到妥善审议,严重影响香港社会和市民的利益,明显违反《基本法》赋予立法会议员的法律责任。当立法会不能正常履行《基本法》赋予的宪制责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制度不能正常运作,香港市民的整体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时,中央政府当然不能袖手旁观,必须干预和监督。这是依法治港,确保香港安定繁荣,保障市民利益的需要。
发言人指出,虽然公众强烈谴责反对派蓄意瘫痪立法会内部委员会,但部分反对派成员向传媒表示,他们不排除在立法会否决第二轮特区政府防疫基金。正如市民所说,反对派为了自己的政治私利而不顾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和福祉,这种卑鄙行为已经“令人无法忍受”。
发言人指出,立法者作为民意代表,理应以维护市民的利益和香港的繁荣稳定为己任。反对党议员无视香港的整体利益及其人民的福祉,引起了公众的愤慨。近日,香港社会各界和正义人士对郭荣铿滥用职权表示强烈不满,并通过请愿、抗议、联合签名和声明,强烈谴责一些政客“只搞破坏,不搞建设”。我们相信特区有关方面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确保立法会的正常运作和《基本法》的实施。
发言人回应「最近西方传媒报道,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表示香港的司法制度正面临越来越多的压迫」,表示自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和内地一直充分尊重《基本法》赋予香港的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尊重《基本法》规定的香港法官任命程序,从不干预香港法院审理案件。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这个问题上拥有最大的发言权。他在4月15日的声明中已经非常明确地表示:“自2010年出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以来,他从未遇到或感到内地当局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的司法独立,包括法官的任命。”如果有人或媒体恶意炒作那些没有事实根据的话题,只能被理解为别有用心,害怕世界上没有混乱。
关于“立法会议员要求外国政府制裁香港”,发言人表示,长期以来,特别是在修订规例事件后,一些香港政客经常到外国“控告外国”,向外国政府或议会磕头,要求干预香港内政,甚至一再要求外国政府“制裁香港”。这种赤裸裸地出卖香港及其国家利益、没有国家观念和尊严的行为,已经打破了“一国两制”的底线,是一种危害国家、破坏香港的行为。
这位发言人指出,政治家对国家的忠诚是基本的政治道德。无论在哪个国家,政治家可能有不同的政党和政治观点,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他们绝不能背叛国家的国家利益。当香港立法会议员就职时,他们都宣誓“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里所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对国家的忠诚是不可避免的要求。然而,有些议员公然与外来势力勾结,出卖香港和国家的利益,以获取政治资本,更遑论“为人民服务”。我们建议那些颠倒黑白、与外界勾结的政客,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害香港的整体利益和国家安全。否则,他们最终将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责任: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