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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列强交战、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过程中,清政府认识到西方武器的先进性,走购买外国武器的道路,购买武器从此成为清军新装备的重要来源之一。 面对巨大的军火市场,列强激烈争夺。 其中德国是最成功的国家之一。

一、德国武器在中国特征地位的确立

清政府武器购买初期,英、法两国处于特征地位,特别是英国几乎垄断了舰船的购买。 此时德国刚刚完成国家统一,没有参加竞争的勇气和实力。 其实,第一次鸦片战争刚刚结束,德国商人就已经开始观察中国这个巨大的军火市场。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 11月科隆商会就对华贸易采取的角度文件中,强调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认为英国在纺织品等以前就有商品的特点,但随着市场开发,中国的诉求扩大,德国可以在很多方面竞争,武器就是其中之一。

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德国军火进入中国市场,但未能产生广泛的影响。 1879年(光绪五年)日本吞并琉球,但英国对中国禁运武器,清政府转为德国。 德国方面迅速做出回应,在驻德中国公使的协助下,很快获得了巨额订单。


克虏伯大炮是德国武器获得销售特点的重要法宝。 同治末年,淮军将军认识了克虏伯炮的《最攻防利器》(周盛传《周武壮公遗书》)。 1875年(光绪元年),李鸿章督进行北洋海防,要求江南制造局造船和炮击,主张“应专门聘用德商克虏伯一家”,炮台和陆军炮队也主张使用该炮。 1880年,在德国驻华公使巴尔兰德的帮助下,虏伯工厂与李鸿章取得了联系。 李鸿章被该炮的优越性能所吸引,“想得到德国的政治支持”,克虏伯炮相继进口到中国。

这样,德国确立了在中国销售武器的特点地位,1889年至1891年排名第五,1892年至1894年跃居第二。 1893年和1894年,德国输出的步枪分为三四名,炮身居首位。 ( [德]施特克尔《19世纪的德国和中国》)

二、德国武器面临的挑战

德国武器在中国销售的成功,严重威胁着其他列强的经济利益,引起列强们对中国军火市场的激烈争夺。

1886年,迫于德国大炮的竞争,英国怡和洋行不得不腐蚀和出售阿姆斯特朗炮,用大量白银收买了中国官员。 英国驻华公使发了牢骚,法国利用报纸攻击德国炮,让驻华公使鼓吹法国邦克炮,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1888年,关于克虏伯炮和邦格炮的性能,法国在中国进行了公开射击比赛,法国炮取得了胜利。 但是,李鸿章无视这一点,依然大量购买克虏伯炮。

列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英国参议院对本国武器的困境也非常担心,在中国报纸上发表了“论后膛炮”一文,历史上数落后膛炮的不足,轻视了克虏伯炮。 克虏伯军火商不示弱,写《论后膛炮》反驳,英国参议院的说法是“安抚儿童的语言”,其大炮自诩“置甲于各国”、“通行于世界”(邵之棠的编辑《皇朝经世文统编》),后膛炮存在的不足

在舰船上,各国之间也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英、法是海军大国,19世纪80年代以前是清政府新型舰艇的主要来源地,其中以英国为中心。 1876年,清政府在伦敦设立购买船炮的代理人,大量英国造军舰成为清朝海军主力。 但是德国用定造铁甲舰夺取了先机,从此德国造军舰开始在清朝海军中占有一席之地。

德国军舰在中国的销售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据统计,1875年至1898年,清政府向外国订购了各种舰船62艘。 其中,英国20艘,德国40艘,美国2艘。 英国订制的20艘中,有12艘是德国在没有承担清政府造舰任务之前购买的,也就是说德国参与这项业务后,英国只抢夺了8艘。 这样,德国成为清政府最主要的军舰来源国,直到20世纪初,由于日本在中国的武器销售不断增加,德国的垄断地位被打破。

为了有效应对各竞争国家的挑战,强化德国的特点地位,甲午战后,德国积极提出了在中国建设兵工厂的要求。 清政府很有趣,但未经许可。 1906年兵部改为陆军部后,德国军火商再次提出建厂方案。 清政府认为“必须特别注意调查本国的自制武器,将其视为中国兵工自立的基础”(“兵部陆军部文件全宗”),依然没有答应。 鉴于对武器的指控急剧增加,清廷曾经考虑建造大型兵工厂。 “可以制造中国全国各省所需的武器”。 这个消息是询问了德国驻华公使等,传到了虏伯工厂方面。 于是,虏伯恢复了在中国建厂的提案。 但是由于起义连连,清政府无心应对,终于不行了。

三、德国武器销售成功的因素

以克虏伯炮为代表的德国武器在中国取得特征地位的重要因素是其优越的性能。 作为清政府武器采购的主持人,李鸿章非常尊敬克虏伯炮。 早在1881年,他就把克虏伯炮打得“命中远方,质量强悍,用马拉,飞一样地走,现在俄罗斯英法各国平地战阵最能受益于此器”。

德国华军火销的成功与该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有直接关系。 1885年7月,中英就《烟台条约》问题签订了补充条约,将鸦片进口税调整到了对中国略有利的水平。 为了得到其他缔约国的赞同,清政府与各国展开了谈判。 德国方面为了利用这个契机追求最大利益,没有立即承认,而是让巴兰公使和首相的政府机关进行了谈判。 最终,德国同意了该协定,但作为交换,庆郡王奕劻向伯兰保证:“在购买或订购大炮、步枪、军舰时……中国政府给予德国工业特殊的东西,比其他国家照顾得更多。” 这一承诺为德国武器业务在中国进一步开展创造了条件。 当然,德国人也知道这种压制方法的局限性,要想牢牢控制这个市场,就必须让购买者充分了解德国武器,认识产品的优越性能。 中法战争后,清政府组建了海军政府。 驻英、法、俄大使曾纪泽出身名门(曾国藩之子),具有出色的外交经验,成为海军机关领导的重要候选人。 这向德国展示了潜在的商机。 于是,曾纪泽离开欧洲之前,邀请德国参观“海军船和德国码头”、虏伯等工厂,给予了极高的礼遇。 曾纪泽很满意,后来他给虏伯工厂写了信。 我热烈希望,贵公司和我们海军衙门的关系取得越来越好的结果,越来越亲密。 ( [德]施特克尔《19世纪的德国和中国》)

为了巩固市场,德方在清廷内部积极建立人脉。 义和团运动之前,德国政府与清朝驻德公使关系融洽,维持了武器销售渠道的畅通。 此后,荸荠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荸荠是满洲正白旗人,在奥地利学习,进入陆军当实习生,有时和太子的德皇威廉二世同队。 他多次使用德国,1906年担任陆军部右侍郎和德国大臣,之后担任陆军部尚书和军咨府大臣等。 昌和一个德国女人结婚了。 这种良好关系的建立和荸荠昌身份的提高,为德国武器销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当然,德国在清政府心中树立的“良好形象”也有助于武器的销售。 在占领胶州湾之前,德国没有对中国进行大规模武力侵略,凭借最惠国待遇获得了条约的特权。 在中法战争期间,法国实行了军事封锁,但德国仍继续向清政府出售武器。 甲午战后,德国和俄罗斯、法国一起向日本施加压力,使辽东半岛归还中国。 这给清政府带来了幻想,认为德国是对大清王朝“最友好的西方国家”、“中法两国海外帮无人”、“申报”1884年4月15日。 当时许多中国人对德国抱有希望,这为武器的销售提供了便利。

总之,德国武器在中国销售的成功是许多努力的结果。 大量德国武器的输入加强了清政府和德国的联系,极大地影响了清朝军事教育和技术的迅速发展,对晚清军事近代化发挥了重要意义。

来源:印度时报中文版

标题:“"德国制造"怎么抢占晚清中国的军火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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