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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口海事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海南首例海洋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并当庭宣判,责令被告赔偿环境污染损害860多万元,并在全国媒体上公开道歉。
自2018年10月下旬以来,海口居民多次报告称,有船只在梅里沙附近海域倾倒垃圾。证据确定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根据评估,船舶倾倒入海的建筑垃圾含有镉、汞、镍、铅、砷、铜等有害有毒物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达860多万元。
海口海事法院认为,中国交易所公司的海上倾倒构成了违法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实际损害和持久影响,也侵害了享有美丽生态环境的海洋周边人民的精神利益。三被告中汇公司、陈锶公司和柳园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责任: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