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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称,该局已于11月6日对来自中国和新加坡的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甲苍钾盐〔d(-)para hydroxy phenyl glycine methyl potassium dane salt, 即phpg ds〕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在29.42下。复审调查期间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申请方印度dcm shriram工业有限公司称,尽管印度已征收反倾销税,但来自中、新两国的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甲苍钾盐继续对印度市场倾销,且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如反倾销税因到期而撤销,倾销和损害可能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印度反倾销总局要求各利益方自11月6日起40天内向该局提交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