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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6月18日电(记者谢培华)记者从黑龙江省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近日,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监督和纪律责任追究, 深刻纠正了“四风”电视会议和省纪委五中全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不断纠正“四风”,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中央规定和九项省规定的精神问题。 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18日报告了8个典型问题。
8典型的问题有:
1.绥化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尹德全(音译)私下使用了这辆巴士。自2013年底至2014年底,尹德全自驾车往返绥化和哈尔滨36次,运输费用3888元在公司财务部核销。绥化市纪委在党内对尹德全进行了严厉警告,并责令他退还党费。
二、七台河市司法局违反规定发放补贴。2013年10月,原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惠生违反有关规定,向所有超标的局机关干部职工发放供热补贴2万元。七台河市纪委给予赵惠生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并没收了非法发放的资金。
三、佳木斯市民防办违反规定发放补贴。2014年1月,办公室违反相关规定,向38名员工发放了3.66万元的在岗补贴。佳木斯市纪委对党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李连军进行了党内警告,并没收了非法资金。
4.望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福林违规处置超标车辆。2013年6月,在清理非法公务车辆的过程中,王福林将自己单位的一辆超标车辆转给了自己单位的司机尹。绥化市纪委在党内对王福林进行了警告,并没收和拍卖了超标车辆。
五、鸡西市房产局违反规定发放奖金和福利待遇。2013年1月,该局向员工发放奖金和春节福利共计247,000元。鸡西市纪委对该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李京堂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并收缴了非法发放的奖金和福利基金。
齐齐哈尔市常恒中学非法组织公款旅游。2014年4月至6月,学校组织教职工分五批赴重庆、天津、上海、成都、武汉等地学习。研究结束后,他们进行了自己的组合旅游,总费用为11.87万元,这笔费用被虚假的课时补贴抵消了。齐齐哈尔市纪委对该校党委书记、校长高平、党总支副书记刘立波、副校长赵春伟、张晓红、杨利红、闫国军进行了党内严重警告,差旅费由个人承担。
七.东宁县渔业局渔政站站长王非法为女儿安排婚宴。2015年1月,王为女儿举行了24桌婚宴,邀请管理层和客户出席并接受礼物。东宁县纪委在党内给了王一个警告,命令他退还党纪钱。
8.县委副书记、蓟县林业局局长宋英发支付了公务差旅费。2013年6月,宋颖前后前往黄山、成都、Xi安、大理等地26天,发生费用2万元,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在公司核销。蓟县纪委在党内给了宋英发严重警告,差旅费由个人承担。
从报道的典型问题来看,有些党员干部没有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委整顿四风的坚定决心,仍然碰运气,不收敛不收敛,各行其是,逆风而违纪。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的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各地区、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从上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成绩,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此外,随着端午节的临近,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认真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用公交车、公款买粽子过节礼物、乱补贴天津、大规模演习等问题。应该建立和加强纪律,那些不收敛,不停止,打折扣,作出改变,故意犯罪,违反纪律的风应该受到责备,如果他们是快速和快速。要坚持一案双查,问三责。如有严重违纪或四风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要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