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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对青岛市原政协副主席李学海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11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青岛市政协副主席李学海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学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李学海简历
1975.08-1984.05,在莱西县第三中学任教,1981年作为选调生,担任招远县梯度山公社委员会干事、中共招远县委组织部干事、共青团招远县委副书记(主办事业)。
1984.05-1988.12,莱西县姜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院上镇党委书记。
1988.12-1990.04,莱西县教育局长、党委书记。
1990.04-1992.05,莱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2.05-1997.12,莱西市委副书记,即墨市委副书记。
1997.12-2008.03,青岛市城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委书记、党校校长、青岛出口加工区工委书记、副市级干部。
2008.03-.11、青岛市市南区委书记、党校校长、副市级干部。
. 03、青岛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