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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中国超过84%和96%的市县没有完成房地产登记责任的整合。最近,国土资源部和中央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整合地方房地产登记职责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确保在一年内完成房地产登记职责和各级机构整合。
新的国家法律的实施应该作为地方政府无条件地实施,这是理所当然的。然而,根据《新京报》的报道,情况并不乐观。然而,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却鲜有回应。我国84%以上的市县和96%以上的市县尚未完成房地产登记责任的整合。说些不该说的话,连注册的义务都不明确,那么为什么要谈注册呢?这充分暴露了带有政策和对策的体制风格的长期缺陷,这种缺陷已经到了应该彻底纠正的地步。
当然,这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像这样的情况,发烧卡在中间。因此,有些人会感叹政策不缺,执法不缺。如果对我有好处,就会坚决执行;如果是坏的,它将被搁置或推迟,一些政策将难以落地,甚至沦为画饼。每个人都知道一个简单的事实:下属服从上级。执行不力尴尬的主要原因在于重复发布和忽视执行,导致没有执行和没有成本。如果我们在出台政策的同时支持相应的考核和执行制度,这样我们就可以用一把尺子把它测量到底,对表现不佳的人进行辩白和处罚,实行奖惩,哪个下级政府和官员敢不执行呢?它不会被执行吗?
不可否认,房地产登记是一项涉及亿万单位和家庭的广泛工作,由于各种因素,登记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障碍和困难。但是,由于《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经正式实施,无论多么艰难,都将无条件完成。方法总是比困难多。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各级政府和领导人做些什么呢?因此,困难不是不执行的原因,观望是懒惰和与上级不一致的表现,必须及时制止和纠正。此外,要治愈这种政府顽疾,必须采取猛药、重拳、重拳,使其没有市场,才能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建设一个勤政、廉洁、高效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