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59字,读完约2分钟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全面掌握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制定合理的住房保障计划,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从4月1日至5月10日开始对市区公共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据悉,本次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居住在主城区(雨花区、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和高新区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如大学毕业生和新就业农民工等。
每个自然家庭只能申报一次,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单身居民可视为独立家庭单独填写报告。本次调查结果将作为申请和分配公共经济适用房的参考。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城镇地区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拥有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参加调查。
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本次调查。为了方便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微信和其他调查方法也被首次使用。石狮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查主要是基于家庭主动性的应用。参与调查的家庭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填写《石家庄市城市公共安全住房需求调查表》:
1、直接到区住房保障局和街道办事处填写。本次调查采取就近申报的原则,申请家庭可以到区住房保障局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报告;
2.登录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主页,点击公告栏,调查城市公共经济适用房需求,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经济适用房调查表》并提交;
3.通过微信添加石家庄安居中心公共账户,根据信息提示填写问卷;
4.将问卷邮寄或邮寄至石家庄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电邮:sjzzfdc2015@163 sjzzfdc2015@163,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8号,邮编:050004)。
在调查过程中,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的家庭可通过电话联系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问卷。
石狮市安置房管理中心电话:87060925;
区住房保障局电话:雨花区:86578228;新华区:86952339;长安区:85996041;桥西区:83050274;高新区:85095016。(记者陈霞通讯员尹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