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7字,读完约1分钟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临近,长沙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装饰协会)公布了去年家装行业消费者投诉的统计数据。数据显示,与2013年相比,2014年家装行业的投诉数量增加了56%。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维权问题?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举办了“3·15合同法宣传日”,为消费者提供解答。
根据市服装协会发布的数据,2014年,市服装协会共受理家装行业消费者投诉315起,比上年增加114起。市装饰协会会长沈开宝表示,目前长沙装饰行业中,大部分装饰游击队不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或者大部分装饰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合同自行起草合同,合同条款不规范。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安监局副局长、市装饰办副主任吕建军介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和长沙市装饰行业的具体情况,由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管的《长沙市住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于去年正式发布。
本合同作为装饰行业的示范合同文本,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要求制定,明确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重要的是,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是被动的一方。该合同可以避免霸王条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沈开宝表示,今后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消费者可以要求装修企业签订这份样板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吕建军表示,该合同的出台也为工商部门和装修办公室调查和检查家装企业的经营行为提供了依据。(记者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