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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日报》公众号3月27日消息,近几天,《法制日报》记者陆续接到群众反应,江苏泰州市辖下的靖江市斜桥镇民政村委会以“响应国家号召”为名,从3月24日开始,村民委员会雇佣的大型挖掘机成为村民的坟墓。“这样的平坟,也不是葬礼改革,只是为了增加栽培用地而降低墓地。 ”反映情况的群众向记者表示,靖江市要求清明节前“一律”平整墓地,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方法必须立即停止。
因为心里知道这种违法粗暴的行为不允许民心,靖江市的村子大部分都是用“口头”通知村民,用微信群发通知,以“不盖章”的“通知”防止媒体采访曝光。 “他们以改变风俗的名义,移动老百姓的坟墓,不与群众一起商量移动补偿事业。 实际上是想骗取国家土地的复原指标。 ”。 在当地微信群里,很多人留言斥责当地政府的野蛮行为。
在清明节将要到来的节点上,这个行政决定是否经过了高级合法性审查? 是个别村庄随意主张的行为,还是当地政府支持?
从当地寄信
《法制日报》记者在村民提供的“靖江市深化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落款的红色纸上看到“给广大市民朋友的信”,其中与“三沿六区”的古墓(包括硬质化墓)进行了对比,全市采用移动墓和平墓结合的方法进行分类整治。 寻求相关坟墓的墓主届时将根据相关公告通知的要求积极协助。
这封信还说,殡葬改革是改变风俗的社会变革,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的重要副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这封信还认为,老人在世时,子女应履行赡养的责任。 老人去世时,提倡葬礼从简、文明祭祀,自觉浪费资源、影响环境的以前的埋葬法,不建设违章殡葬设施,不要乱葬,“要鼓励使用江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方法埋葬”。
信中还指出,自去年以来,根据国家、省、泰州市的统一部署,全市开展“三沿六区”散坟整治和殡葬设施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重点调查整治7类问题:一是未经许可违章建设的遗骨安置建筑(媒体称“住宅式”公墓); 3种墓地占地面积超过《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第12条“单孔不超过07平方米,双孔不超过1平方米”规定的墓位。 四是家族墓(骨灰堂)的建设五、违规经过菅农村公益性墓地六、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七是散埋散葬、填棺重葬、留坟翻新等。 排查和完善殡葬服务收款和殡葬市场混乱问题。
这封信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法规的政策,亲身实践文明殡葬过渡风俗,用实际行动为建设“江花红胜火、靖江绿如青”美丽的新靖江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村民提供的几个视频中,可以看到几架高挖掘机在金色的油菜田里,在指路两侧的树林间隙呼啸,旁边无助的村民围绕在挖掘机周围无助地咒骂。
“省里发出的通知是否合法,或者初衷是否好,但是到了县市区,就要一刀切了,群众意见极大,会引起冲突。 ”。 据群众称,一些村庄未经他人同意或不知情,强行平整了农村深处的全村墓地,已经引发了冲突。 “这样的事情在清明节到来的时候,可能会更多! 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立即停止和纠正这些不合法、违背公序良俗的平坟运动! ”。
蚕食党和政府威信破坏法治
靖江最近发生了违法粗暴的方法强制平坟,看起来“变风俗”,实质上改变了另一种方法存在的更严重的“感冒风俗”。 不仅没有解决纠纷,反而通过“与人民争夺利益”,蚕食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破坏了法治,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
发生在靖江的强制平坟行为,没有深刻影响社会稳定,但令人联想到几年前震惊中央的河南“周口平坟事件”。
法律对强者来说很难,但行政行为同样也必须具备内在的合理性。 难怪为了取得所谓经济快速发展的“业绩”,在将争取用地指标的手伸向“墓地”的同时,没有用大众都能接受的法治方法妥善解决风俗问题。
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强制“平坟”措施的权利来自《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法律专家认为,一切行政强制执行由法院决定并强制执行。
专家评价“墓地围城”的要害
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教授吴飞日前谴责现行丧葬制度对中国自古流传的文化造成的伤害,认为社会放弃丧葬、丧葬,不利于敦化风俗,伦理败坏。
吴飞还认为,葬礼制度改革有两个原因。 一是打击封建迷信,二是节约土地,或者说环境保护。 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两个目的并没有达到。
“民间有各种流传已久的仪式,给民间信仰贴上封建迷信的标签加以打击是不对的”吴飞在文案中说,古墓是从什么地方被环境破坏的,几千年来中国人都被古墓埋葬,但没有发现哪里都有坟墓的现象,相反,
专家的上述观点可能是“一家之言”,与目前民政部门采取的措施不同,但值得探讨。
平整一个坟墓,补偿二百元
对比记者提出的当地政府有无相关搬迁、平坟补偿安置措施,有群众问《法制日报》记者,说公墓已经开始建设,没有用地审批手续,配套设施跟不上,我们限期平整平墓头,或者埋墓地
村民说:“暂时不使用警力,全部由市政府控制城镇,城镇控制村庄,村庄雇佣扒机(挖掘机)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