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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黄牛”、“跑腿”、“中间商”组成的非法买卖外汇的“地下钱庄”组织,遍布温州、青田、义乌、广州等地,每天的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不到两个月,仅蓝田就累计交易12.2亿日元。 一年多来全国累计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达200亿元。
11月27日至28日,青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嫌非法买卖外汇的非法经营案件,林某、马某等19名被告人受审。
每月有一亿美元的资金来往
私人账户背后是什么猫?
没有企业、公司名称,平时在服装厂打工,住在青田县的老小区。
种种迹象表明,青田人杨某的资金流与他的身份不一致。
10年10月初,青田公安民警在当地金融机构日常巡逻中获悉,一家银行客户的银行账户一个月来,往来约1亿交易资金。 这个银行账户的开户人是31岁的蓝田当地的杨某。
于是,警方进一步调查杨某账户的交易明细和账户结余,发现该账户短期有巨额资金进出,但在查询账单时,上面的结余为零元。 随着警方检举杨某周边,核实杨某背景身份等消息,杨某账户的资金交易模式与汇率型地下钱庄非常相似,他很可能非法买卖外汇业务。
不久,夫妇进入了警察的视线。 男的叶某42岁,女的杨某41岁。 警方发现杨某的账户上有一些银行柜台取现的记录,经交易单据和柜台监控录像查询,来取钱的是这对夫妇,经进一步核实,发现杨某和杨某是亲戚关系。
这对夫妇叶某和杨某于去年2月因非法买卖外汇,被青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杨某可疑的银行账户,实际聘用人很可能是叶某夫妇。
在对两夫妇的跟踪调查中发现,两夫妇几乎每天都在青田县的繁华街道等地,与一点的市民进行外汇资金的交易。 另外,每次聚集大量外汇,两人都会开车前往温州龙湾机场,与人对接。 对接过程中,夫妇都拿着行李箱,对方也每次有特定的两个人领取行李箱。
警方很快认定,叶某夫妇在缓刑期和刑期结束后,很可能继续干老本行,非法买卖外汇。 至此,地下钱庄事件逐渐浮出水面。
从黄牛到中间商
完善的非法经营外汇链
随着可疑分子不断增加,警方并未立即逮捕叶某夫妇,顺藤摸瓜继续追查两人背后的犯罪集团。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涉及青田、温州、广州、深圳等地,人员众多、组织严密的犯罪组织终于浮出水面。
经过一年的仔细搜查,警方查明了该集团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模式。
调查显示,犯罪组织成员首先从广大散户,即广大市民手中以高于银行当日行情的汇率接受欧元、美元等外汇。 这些成员被称为“黄牛”,叶某夫妇就是这样的。
特别是在温州、青田等地,华侨众多,很多华侨需要把外汇带回中国兑换人民币时,只能按照国家规定兑换到规定的交易所,而且限额有限,所以他们积极或被动地与黄牛在线。 温州、青田、义乌等黄牛收集大量外汇后,放入行李箱,统一送往温州龙湾机场,与那里的特定两人对接。 这两个人是甘肃省的王某和马某,这两个人充其量不过是“跑腿儿”。
两个“奔驰车”拿到行李箱后,从温州机场抵达广州交钱的,是同一匹甘肃人的马的某个地方。 但是,马某还不是最后一环。 因为马某要把钱专卖到广州、深圳等地,他的上家,在本案背后的广州人林的某个地方,林某作为中间商把资金流向了国外。
至此,本案的调查进入了可以回收网络的阶段。 年12月4日,青田警方在青田、温州、广州、深圳等地与当地警方联合展开逮捕行动,一举将该团伙逮捕归案。 年多来,该集团每天的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达4000万元以上,累计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200亿元。
仅在青田一地,非法交易就有12.2亿
19名被告人选择日期宣布判决
年11月27日,青田县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年10月12日至12月4日,被告人马某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被告叶某平、赵某华(刑拘逃窜)、杜某通、陈某琴(刑拘逃窜)、徐某英(刑拘逃窜)、张某友、朱某红。 然后,被告王某、马某到温州机场将从上述人员手中购买的外汇,运输到广州、深圳等地转卖给上家林某,仅两个月,犯罪组织就勾结蓝田当地犯罪分子从蓝田民间收购欧元、美元、港币等外汇,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当天晚上的法庭调查截止到晚上10点。 11月28日上午8时40分开始持续法庭辩论,由于案件涉案人数多、案件多,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后,合议庭做出了选择判决。
法官的辩解
涉嫌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买卖外汇2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万元人民币以上。
非法买卖外汇
会被法律严惩的吧!